2005年9月1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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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有的是钱”,何以就敢“打死你”
慕毅飞

  北京一位停车管理员,为了收取停车管理费,被一个司机暴打。据旁观者说:“司机追着管理员拳打脚踢,管理员鼻子喷着血趴在车上,那人又一脚把他踹倒在地,拼命地用脚跺他的脸”。尤其令人愤慨的是,这司机在长达十几分钟的暴打中,边打边骂:“老子有的是钱,打死你。”最后,行凶者扬长而去,受伤者在地上躺了两个小时,才被送往医院(9月11日《京华时报》)。
    这起发生在10日下午2点左右的事,到了11日新闻见报时,也只说警方“已介入此事的调查”。行凶的司机姓甚名谁,他的车号是多少,现场谁谁谁可以作证,全都一清二楚,警方何以迟迟不肯出手?这是我读完新闻后的第一个念头。也许警方的处置没什么错,但我老疑心,行凶者既然“有的是钱”,会不会是他的钱起了什么作用?
    “有的是钱”,何以就敢“打死你”?首先,就因为“你”没钱。从新闻配图中可以看出,“你”皂裤白衫,宽口布鞋,过时土气,一看就不像个有钱人;再说,大凡稍有好点的营生,也不会来干这个停车管理员,风吹日晒得罪人不说,累死也挣不了几个钱;看你倒地的形体,三四十岁的样,正是上有老、下有小的年龄,容不得挑三拣四;躺了两个小时,才被送进医院,“你”很可能连个求助、呼救和告知家人的电话也没有……没钱,也就很可能没权、没势、没门路。所以,敢把6月该缴的管理费拖到9月不缴的司机,凭着“有的是钱”,就敢把“你”往死里打。不信,找他收费的人多了,交警、路政……借他十个八个胆,他敢打吗?
    “有的是钱”,何以就敢“打死你”?很可能凭着有钱,他真的打过人;而且,凭着有钱,很可能他打了人也真的没事。就算他没有打过人,但有钱人专横跋扈的事,他肯定耳濡目染……有钱,很可能意味着有权、有势、有门路。什么都能“摆平”,什么都能“搞掂”。就算这回落入警方之手,又能怎样?打伤了,给治疗;治疗了,付医疗费;最多算上几天的误工补贴……这种打得起也赔得起的法则,才使“有的是钱”的人,动不动就敢“打死你”。一个中国游客,被美国警察打了,能提出高达1000万美元的索赔。咱们这位停车管理员被打得更惨,他有索赔的权利吗?他能让“有的是钱”的人赔得肉痛,痛得当初就下不了手吗?
    人们在讨论“仇富”如何如何可怕的时候,别忽略了“为富不仁”有时也会如何如何的过分。经济学家就曾提醒过富人,不要无视穷人的一项权利,那就是穷人对富人的评价权。由此说来,为了共享和谐社会的成果,“为富者”有更多的义务与责任。除此更要发挥法的手段,让“有的是钱”的人,也有摆不平、搞不掂的时候,再也不敢动不动就“打死你”!